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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全球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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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詐騙宣導

發布日期:111-10-03

更新日期:111-10-03

發布單位: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刑事警察隊

偵破詐欺車手集團,溯源查獲2處洗錢水房案, 成果卓著
偵破詐欺車手集團,溯源查獲2處洗錢水房案, 成果卓著
一、偵辦單位: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、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(第二隊)、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、桃園市中壢分局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。
二、查獲地點:臺北、桃園、臺中等地區。
三、查獲時間:110年7、9、10、11月,111年3、5、9月(共計7波查緝)
四、查獲嫌犯:李○○(車手集團控盤首腦)、施○○(臺北水房負責人)、葉○○(桃園水房負責人)及江○○(車手、收水集團成員)等,合計23名。
五、查獲贓證物:現金新臺幣581萬餘元、點鈔機1臺、工作筆電3臺、工作手機42支、大陸銀聯卡及U盾共43組、國內提款卡9張等贓證物。
六、案情摘要:
(一)專案小組於110年7月間接獲詐欺集團犯罪情資,追查發現有詐欺集團利用民眾急於貸款,在網路上設立假借貸公司網頁,並要求有需求貸款的民眾依指示加入業務人員的LINE,再由業務人員誆稱需增加帳戶內金流筆數,提高信用額度,方可貸款,要求受騙民眾提供自身帳戶,供其他受詐騙民眾匯款後,再遙控貸款人將相關款項領出等犯罪手法。
(二)本案分別報請臺灣臺北及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,共計進行7波專案勤務,除查緝詐欺集團在臺之控盤首腦李○○等13人到案外,又持續溯源贓款流向,於110年10月間在臺北地區查獲施○○等3人洗錢水房,又於111年9月間在桃園地區查獲葉○○等7人之洗錢水房,全案共計查扣現金新臺幣(以下同)581萬餘元等贓證物。
(三)調查發現以施姓及葉姓為首之洗錢水房,均將詐欺所得贓款匯至大陸地區之人頭帳戶內,清查施姓犯嫌負責之洗錢水房自109年2月起開始運作,至110年10月間遭警方查獲,犯案時間約20個月,已經手贓款約5億餘元,獲利約400萬餘元(抽成比例0.8-3%不等);另於111年9月間查獲葉姓犯嫌負責之洗錢水房,初步清查金流約1億7千萬元。合計2處洗錢水房轉匯不法金流約6億7千萬元。
(四)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在即,為嚴防境外勢力透過各類地下匯兌及洗錢水房,將資金匯入臺灣,進而影響選情,刑事局再次宣示加強掃蕩地下匯兌及洗錢水房,防制境外資金影響選情,並持續打擊詐欺犯罪,淨化選前治安,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幕後首腦,以展現政府打擊犯罪之決心。
資料來源:刑事警察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