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警察隊
單位主管:蔡士良 職稱:隊長
保安警察隊掌理事項如下:
- 機動巡邏勤務執行、支援派遣及其他安全警衛維護。
- 警用裝備器材之使用、保管及維護。
- 其他有關保安警察勤(業)務執行事項。
東堤中隊
單位主管:徐國謙 職稱:中隊長
中隊掌理事項如下:
- 執行本總隊所轄之治安秩序維護及協助災害危難搶救。
- 協助處理違反港務相關法令。
- 其他有關中隊警察勤(業)務執行事項。
和平港警察隊
單位主管:洪蓁謹 職稱:隊長
和平工業專用港警察隊掌理事項如下:
- 港區內安全維護。
- 協助處理違反港務法令案件。
- 警用裝備器材之使用、保管及維護。
- 其他有關本隊警察勤(業)務執行事項。
刑事警察隊
單位主管:劉瑞爵 職稱:隊長
刑事警察隊掌理事項如下:
- 預防犯罪及協助偵查犯罪業務之規劃、實施。
- 槍彈、毒品犯罪之規劃、執行及督導。
- 司法警察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業務之規劃、實施。
- 刑事鑑識業務之規劃實施及證物之處理。
- 犯罪紀錄與刑事資訊系統之使用、維護及管理。
- 犯罪偵防、鑑識、防爆等裝備器材之管理維護與防爆業務、刑案爆裂物之管制及通報。
- 刑事警察之業務督導、教育訓練、風紀考核之實施與經濟犯罪業務之規劃、執行及督導。
- 治安情報之布置、蒐集、傳遞、運用及通訊監察之執行。
- 刑案屍體報驗。
- 其他有關刑事、經濟警察事項。